为提高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规范毕业论文相关教学管理工作,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组织与管理
外国语学院按照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质量要求,成立工作小组,安排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毕业论文工作。
1、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外国语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组员由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教学人员和毕业班辅导员组成。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组织和落实从动员、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初稿、定稿、检测到答辩等各阶段的工作;组织成绩评定和资料归档;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2、毕业论文(审题)小组。组长由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承担,组员由教学委员会成员、教学督导和校外专家组成。主要审核论文题目是否符合选题要求。
二、选题要求
1、选题需符合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学生对基本知识、理论、方法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并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论文选题应侧重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突出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
2、选题要与学科专业发展、技术运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同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来自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的比例不低于50%。鼓励各专业通过政产学研深入融合的方式,与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实务单位联合拟定题目;鼓励选题与教师科研课题相结合;鼓励选题与学生科创项目相结合;鼓励体现学科交叉的选题等。
3、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商定。
4、毕业论文题目内容一般应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应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研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研究条件。
5、毕业论文原则上为一人一题。学生根据确定的毕业论文题目,在指导教师组织下或者征得指导教师意见的前提下,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的开题答辩。
6、与上一届提供给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相比,各专业论文选题更新率应在30%以上。
三、写作规范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需熟悉和掌握写作论文所必须的资料,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具有一定的独立见解。论文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楚,文字简练通顺。
毕业论文形式可以包括学术性论文、翻译报告、案例分析和调查报告等。鼓励学生以翻译报告、案例分析和调查报告等形式撰写毕业论文。
1、 学术性论文。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独立探索和研究。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综述、理论与实务分析、应用研究等。
2、 翻译报告。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独立翻译一定字数的文章,并对翻译中所运用的策略、方式和方法等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翻译报告包含引文、原文分析、翻译案例分析和翻译总结。
3、 案例分析。指导学生通过专业实习,对本专业领域的实务问题,以案例形式进行描述、分析、讨论和总结。案例分析一般包括案例的概要描述、问题提出、理论分析、解决方案与可行性等。
4、调查报告。指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或实习,从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中选题,通过调查、分析和总结等程序,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一般包括调查目的与内容、调查方法与程序、调查结果评价与启示等。
5、毕业论文撰写应符合有关学术道德规范,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成果。
6、毕业论文结构格式应符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结构格式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与撰写
1、学院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负责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安排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应实行“双指导教师制”,即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为主指导教师,有硕士学位的教师为助理指导教师。一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8名。
2、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在拟定论文提纲、收集、选择和运用资料以及写作方法等方面给以指导;要向学生讲清选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有关参考资料,指导拟定论文写作提纲;检查学生论文撰写进展情况;认真审阅论文初稿,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教师在指导工作中,既要认真负责,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防止包办代替。要鼓励学生勇于探讨和钻研问题,并进行大胆创新。
3、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进度和质量,对每位学生的指导不少于8次,其中当面进行的具体指导、检查、答疑等不少于4次,并认真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表》。
4、学院在第八学期第四周前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确保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有序进行。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情况,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
5、学生撰写毕业论文需熟悉和掌握写作论文所必须的资料,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比较全面、深入、系统的分析和阐述,并具有一定的见解。论文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楚,文字简练通顺。
6、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按照《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填写《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并评定成绩。
7、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除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评阅外,主答辩老师也需对毕业论文进行审阅。
8、毕业论文结构格式应符合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外国语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与印制规范》要求。
五、查重检测
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必须用学校指定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检测,学校不认可其他检测系统的检测结论。
1、按照“学院全检、学校抽检”原则和“先全检、后抽检”程序,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查重检测。
2、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系统中的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称为“R值”,简称论文检测重复率。
A.当R<20%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B.当20%≤R≤50%时,论文需修改进行第二次检测;第二次论文检测通过者可参加答辩,但A表成绩不能超过26分。
C.当R≥50%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三人以上的同行专家进行认定。若确认该毕业论文(设计)无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若认定该毕业论文(设计)有严重抄袭行为,取消该生当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应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答辩,或直接按结业处理。学院教学委员会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3、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检测仅能预防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须由指导老师负责认定。
六、答辩和成绩评定
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须进行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应采用答辩小组以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学生参加学校与境外高校合作的交流交换项目,如因境外学习安排而无法参加答辩的,应向学院书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组织网上答辩。
1、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若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成绩为“及格”及以上,且查重通过,视为学生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若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成绩为“不及格”,或查重不通过,学生不能参加论文答辩,指导老师应及时告知学生。
2、学院成立论文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3~5名教师组成,原则上论文指导老师回避。答辩小组设组长1名,主持答辩工作。学生的汇报情况和回答情况等填写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中。答辩小组要对参加答辩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写出评定百分制成绩。
3、答辩全程使用外语进行。答辩程序包括如下内容:学生用ppt介绍毕业论文基本构想和主要内容(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老师的提问。每篇毕业论文的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4、毕业论文总评成绩由“指导教师写作评分”、“评阅老师写作评分”和“答辩小组给出的答辩评分”组成,各部分按照40%、20%和40%比例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指导老师评分×40%+评阅老师评分×20%+答辩评分×40%
毕业论文总评成绩百分制来表示,由论文答辩小组最终确定。毕业论文成绩优秀率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毕业生的15%。
5、毕业论文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者,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者,毕业论文记为0分,并按《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工作,按照各专业毕业人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并对优秀论文的指导老师给予适当奖励。
7、学院在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前完成毕业论文的评定、成绩汇总工作,并将最终成绩汇总制单,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教务处。
2019年11月